2.2 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收到买方书面供货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试车及后期的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2.3比选范围 :按照比选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完成该项目二次深化设计、工艺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自控系统、管道系统等全套系统的供货及伴随服务,确保处理后废气稳定达标。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二次转运,安装、后期的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含操作手册1本、维修维护手册1本及电子文档)、人员培训、质保期(1年)内的维修、维护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
(1)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完整的管理体系。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1.2 竞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竞选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1)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方式。在比选文件报名获取期限内将报名资料(包含以下①和②项内容)发送至邮箱:(报名资料发出后请致电确认)。
②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69AS)、竞选人单位名称(全称)、竞选人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人将比选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全部资料邮件形式送达竞选人。
4.2 竞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7 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书面提问方式提出并送达: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5楼1501室。
注:书面提问内容应为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的纸质原件及word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
4.3 比选人应于2024年7月31日17时30分前将书面澄清、修改送达竞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