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切实担负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成立了普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统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实。建立工作调度通报机制,纳入市长双周调度。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建立县级统筹、乡镇主导、村组主责、村民主体的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调度24次,通报5次。三年攻坚行动以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6.89%提升到53.07%,提升了26.18个百分点。
制定《普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治理率不低于60%的目标。10县(区)均制定印发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组织80余名干部职工到楚雄州牟定县、文山州马关县深入学习借鉴“牟定模式”“马关经验”。开展好整县(区)推进、整乡(镇)推进、重点治理行政村及自然村试点示范等工作,积极打造49个示范亮点,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带动改厕、垃圾、村容村貌和绿化美化协同治理。
建立帮扶机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89名干部职工分级对口全覆盖挂联包保10个县(区)、103个乡(镇)、993个村、12173个小组的帮扶责任体系,全体人员下沉开展工作3轮次,一线帮扶指导基层科学规划选址、合理选择模式,积极帮助基层解决难题疑惑。对各县(区)、乡(镇)、村(组)约1.5万名干部群众开展了4轮(次)全覆盖的技术培训。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普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常住人口少且居住分散、偏远山区半山区村庄采取分户、分片方式多点收集模式;常住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户收集+村集体大三格化粪池收集+资源化利用”模式;针对分散农户,采取“单户小三格+资源化利用”模式;针对常住人口较为集中、位于水生态环境敏感区和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强化处理的村庄,选择一种或多种组合治理模式进行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
统筹用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和资金,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谋划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加大资金申报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投工投劳、运维管护等治理,以财政“小资金”撬动“大项目”、花小钱办大事。2023--2024年全市共投入各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42775.72万元,思茅区获第二批试点奖补资金2400万元。
下一步,普洱市将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排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办”理念,制定村规民约推动落实群众共治共管、自用自管,打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最后一公里”,确实提升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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