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业联盟是既扩大客户群又有巩固客户群的一种有效方式——整合联盟商家已有客户资源,实现客户资源互通共享,不仅降低营销成本,提升促销效率,是双方消费者利益最大化的明智之举。
1、 商家之间广告位互换,提升品牌曝光率。作为联盟商家让对方的顾客知道双方联盟协议的存在是联盟意义的基础,因此双方可在现有广告曝光位置中给联盟方提供广告位若干位置。谈判员可深入商家观察对方广告曝光位置为餐亭争取到优秀的广告位,如门店形象背景墙处、收银台台卡等,我方可预留一块灯箱片的位置做联盟商家集合展示。
2、 商家之间会员互通,实现客户群体最大化。互通双方的客户群,实现顾客群体最大化是双方联盟的另一大意义。VIP作为商家最稳固的客户群体无疑是我们争取的重要对象,具体手段可通过VIP互认或者VIP互办来实现。如联盟商家会员持会员卡到XX可免费办理积分卡/会员卡一张(XX积分卡是需要消费满额才能办理的),与此同时可获得XX会员的所有优惠项目;XX顾客持积分卡/会员卡至联盟商家处可承认/办理会员,同时享受会员的所有优惠及增值项目。
3、 优惠券/消费券互置,协同促销,实现会员转化。商家联盟不仅是品牌影响的扩大,更应该是直接促进双方销售提升的有效途径。除了品牌曝光及会员的共享外,各个商家之间会员的相互转换是我们的初衷,让顾客走进门店消费是体现商家联盟的直接意义,而通过优惠券的相互置换能直接实现这一目的。消费券/优惠券的等额/折扣置换,消费者直接持券到店消费,既让顾客产生了品牌接触、让顾客的利益最大化,又让双方节约了促销成本,一举多得。如大节来临双方大促,可置换优惠券/消费券共同营造节庆购物氛围,优惠券可相互直接派发或购物即可派发,消费券可做满额赠等。
4、 活动相互支持,深耕联盟关系。商家之间的联盟不是短暂的接触,应该是长久持续的相互协作与扶持。除了有简单直接的促销互助以外,深入的配合是维护联盟关系的法宝之一:①双方大型促销及庆典的互相支持,门店开业可互赠开业花篮开业,大促期间可做满额赠XX9折券等等;②业务融合、升华情感,餐亭员工工服可委托服装店搭配完成,而服饰店员工用餐等可由餐亭完成,又如餐亭可给KTV或网吧供货享受协议价;③商圈拓展、共享繁荣,联盟商家发挥优势携手走进社区,进行社区服务,如美发店进社区免费理发,XX美味厨房,服装搭配技巧等开发拓展活动,维护商圈关系。
6、与事业单位的合作:向企事业单位免费赠送福利卡,企事业单位可将此卡作为福利发给员工,企业员工凭此卡消费享受福利折扣权益。
7、 联盟事项入协议,共同维护双方利益。联盟双方坦诚相待,具体事项纳入合同中,防患于未然,用法律保障各方利益。
为了促进彼此业务快速发展,共享客户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培育优质客户,在维护和保障甲乙双方品牌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3、甲乙双方可以利用彼此的DM单张、水牌或其它宣传形式做本次合作的宣传,宣传内容由双方协商制定。
5、甲乙双方若有装修、迁址、歇业(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吊销、注销)等无法正常营业的行为,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如本合同中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随时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沟通和调整,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1、任何一方有下列之情形,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相关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采用虚夸、欺瞒等不恰当手段吸引对方顾客消费并引起重大投诉的。
(3)任何一方向对方客户进行强行推销或因自身原因发生的客诉事件,均须由发生客诉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及赔偿相关损失。
2、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应履行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行为,本协议随即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造成的损失,且该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4、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行为的宽限,均不应视为放弃对违约方的追究和索赔的权力,也不应视为对该违约行为的认可。
5、因一方自身的原因导致使己方受损或因任何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一方受损,协调另一方可免责。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双方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以及有关附件经甲、乙 双方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5、协议期限满时经双方多次协商不愿续约的;在协议期内双方书面终止本协议或任何一方违约在先的,均被视为协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