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市驰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HDPE管道颗粒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霍邱县冯井镇返乡创业园8号厂房,建筑面积约4768.01㎡。车间内设10条HDPE造粒线台切粒机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万吨HDPE管道颗粒的生产能力。
根据环评分析可知,项目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循环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霍邱县返乡创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霍邱县返乡创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霍邱县返乡创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挤出废气。环评要求,在每台螺杆挤出部位及出口水槽处设整体密闭集气室,在每台挤出机泄气口和挤出口上方设置独立集气罩,并密闭集气室,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每5条造粒线)。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环评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螺杆挤出机、冷却塔、风干风机、切粒机等设备。环评要求,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噪声经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西侧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评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机头废料、废过滤网、收集的油烟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环评要求,机头废料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过滤网委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集中处理,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在生产车间东南角建设危废暂存间(20㎡),分类收集的油烟尘、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危废暂存间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环评要求,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应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风险源主要为危废发生泄漏。环评要求,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规范设置危废库和消防报警系统,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采取以上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程度可以降到最低。
六安市驰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HDPE管道颗粒生产项目(一期)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024年06月03日,项目取得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04-05-66497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