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武进区礼嘉镇政平村委东新路11号,租用江苏九安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厂房,购置退火炉、抛丸房等设备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规模。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武南河。
5.2抛丸粉尘经抛丸房配套的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抛丸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相关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关标准限值。
5.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及敏感点(贾家塘)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项目概况:该项目坐落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夏墅街道九华村,企业利用自有厂房2062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注塑机、破碎机、超声波塑料焊接机等设备2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个车载点烟器插头的生产能力。
5.2项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废滤材、废包装材料、焊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2500平方米,购置打磨机、筛分机等设备118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光伏发电配件10万件的能力。
5.1本项目酸洗废水、碱洗废水、清洗废水、冲洗废水、碱喷淋废液、回用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2.5%回用于生产,7.5%高浓度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2本项目酸洗产生的NOx、氟化物经两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5.3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非硅杂质、碎硅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其中废包装袋(硅料袋)由供货商回收循环利用;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循环利用,废包装袋(片碱袋)、油渣、废反渗透膜、高浓度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弃物控制率达到100%,全部实现“零”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项目概况:项目租用瑞声新能源发展(常州)有限公司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同时购置数控铣加工中心、高速精密桌上车床、慢走丝线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精密模具3000套、遮光片30亿片的生产规模。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城市污水管网后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餐具清洗废水经隔油池1处理后接管进城市污水管网后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超声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池2处理后进入现有一般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制纯水浓水一起接管进入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手摇磨废气和喷砂废气经7500m3/h集气罩+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50m高12#排气筒排放;CNC加工废气、精CNC加工废气、非球面加工废气经自带的油雾分离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电脉冲废气和擦拭废气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依托原有喷淋+UV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大气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本项目废气浓度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情况,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浓度、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对环境质量影响甚微。
5.3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5.4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38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16000平方米,新增双盘摩擦压力机等生产设备及设施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新增年产1万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5.1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
5.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锻压粉尘和抛丸粉尘,锻压粉尘经收集后由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FQ-03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由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FQ-05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标准。
5.3项目所在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昼间≤60dB(A),夜间≤50dB(A)。
5.4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得到分类处理或处置,不外排,对环境无直接影响。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项目名称: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礼嘉镇2023年项目)
4、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内容:(1)片区排水整治(纳管):坂上村、蒲岸村、何墅村、武阳村、秦巷村、陆庄村、建东村、华渡村、大路村、庞家村、政平村和毛家村等12个行政村包含79个自然村的纳管工程,管道长度共108005米;
(2)河道整治与河塘生态化治理工程:①北浜河河道(2.16km)护岸建设、河道清淤、两岸绿化;②赵家头浜河道(0.78km)护岸建设、河道清淤、岸坡清杂;③正光浜河道(0.401km)护岸建设、河道清淤、岸坡清杂;④东浜河道(0.302km)护岸建设、河道清淤、岸坡清杂;⑤东浜穿堤涵闸;⑥东浜过路涵洞;⑦西王浜至殷家浜水系联通;⑧陈家村村塘治理。
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加片区河道的水环境容量,增强河道自净能力,配合周边环境及公用设施的打造,进一步稳定周边的生态,促进周边的环境稳定、良性发展。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为12个月。
5.1本项目营运期无常驻员工,因此无废水产生及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3本项目根据环境噪声现状实测,拟定施工场界最近保护目标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行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概况:根据企业发展及产品需要,企业拟投资6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购置立式注塑机、卧式注塑机、高频加热器、卧室车床、弯管机等生产设备224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只电机转子、充电器外壳、100吨铜集管的生产能力。
5.1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与排放。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5.2①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率按75%计,处理效率按75%计;②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进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收集率按90%计,处理效率按80%计。
5.3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4一般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废品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接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4、项目概况:因企业规划和发展的要求,为配套生产过程进行相关的技术研发及检验检测等工作,汇川新能源拟投资200万元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实验室项目”,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6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新区委备【2023】220号,项目代码-04-01-354397。根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单位利用自有厂房200平方米,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购置超声波清洗机、金相显微镜、精密切割机等设备及设施共20台套,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实验室。
5.1废水:汇川新能源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目前已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进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回用于精密切割机切割工序,不排放;本项目实验分析过程的产生的切割废液、抛光废液收集后作为废乳化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盐酸酸洗、硝酸酸洗过程产生的废酸以及酸洗后纯水冲洗、超声波清洗过程产生的冲洗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一并作为废酸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不排放。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本项目所需员工在原厂内平衡,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5.2废气:本项目实验室东北侧设置化学分析室,布置2个通风橱,盐酸酸洗、解胶剂解胶、硝酸酸洗等工序均在通风橱中进行。实验室分析废气经过通风橱集气管道收集、SDG吸附箱+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因废气产生及排放量较小,本次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通风橱废气收集效率约95%,SDG吸附剂对氯化氢、氮氧化物的处理效率约80%,活性炭吸附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约75%,风机风量约5000m3/h。。
5.3噪声:合理设备选型,合理设备布局,合理安排生产工段,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砂纸、废抛光布、废除尘布、废模块零部件和废SDG吸附剂,均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切割废液、废包装桶、废手套、抹布、抛光废液、废包装瓶、废酸液、废解胶剂和废活性炭,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垃圾产生。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