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凌霞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口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凌霞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须为2022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不接受非备案企业报名。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2年6月-202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两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审批局404室(注:进入大楼严禁吸烟且严格遵守大楼各项规定)。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 施工方在施工期间遇到矛盾自行处理解决,甲方只做配合,施工期间关系到老百姓的青苗当损由施工方承担。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