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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河北最新招聘岗位来了

作者:小编时间:2024-08-04 17:36:57 次浏览

信息摘要:

 围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评

  围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评、面试、见习考察、拟聘人员公示、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2.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日以后出生),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起始学历及其他各学历层次均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层次(本科一批层次院校以《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不含本科二批和本科一批并存的院校,起始学历不含专升本);

  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起始学历及其他各学历层次均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

  8.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有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且综合素质较高。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其中男生宿舍辅导员12人、女生宿舍辅导员8人,由学校实行人事代理,按照《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燕大校字[2005]94号)文件(附件1)执行。

  招聘工作采取同时招聘、分别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燕山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1)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人事代理)报名表》(附件3),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同发送至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3)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在燕山大学官网(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901房间,具体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燕山大学世纪楼9楼。

  ③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④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4)准考证发放:学校审核纸质版材料后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辅导员工作实务、文字表达能力测试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通过笔试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燕山大学官网(公布,并在燕山大学显著位置张贴。

  3.心理测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笔试结束后即进行心理测评考试。心理测评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心理测评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男、女招聘职数不高于3: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笔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分为两组,男、女应聘者各为一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如何,均视为该应聘者最终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最终成绩的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根据两组考生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男、女招聘职数等额确定见习考察名单,见习考察名单及具体见习考察学院由学生工作处确定后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见习考察者到相关学院见习考察一周(不参加见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见习考察结束后,相关学院党委根据学工处发布的《辅导员见习期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给出是否适合担任辅导员的结论;对于学院认为不适合担任辅导员的,学院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并报学生工作处审定。若有人放弃见习考察或见习考察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总成绩顺位递补见习考察人员,递补人员需要重新参加见习考察。学生工作处根据见习考察结果,按照男、女招聘职数确定拟聘人选,并报送至人力资源处。

  2.若拟招聘的最后一位次出现应聘者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3.学生工作处在充分考虑学院和应聘者意愿的基础上,将拟聘人员确定到用人单位,并报送人力资源处备案。

  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将拟聘用人员,在燕山大学官网()、燕山大学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拟聘用人员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排名顺位递补,但须通过见习考察环节并重新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参加由燕山大学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办理入校过程中,若拟聘用的应届毕业人员无法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则按报名时填写不实信息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以上各种情况造成的缺额,按照排名顺位递补,但须通过见习考察环节,重新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1.通过燕山大学官网()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和见习考察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3.学校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乘车路线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3)山海关火车站:乘33路公共汽车到四道桥汽车站转34路、6路或32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1.学科教师: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各若干名;2.学科奥赛教练员:数学2人,信息2人,物理、化学、生物各1人;3.艺术教师:民乐专业教师2人(吹管1人、民乐弹拨1人),播音主持专业教师2人,舞蹈专业教师2人(民族民间舞1人、古典现当代舞1人),声乐专业教师1人,钢琴专业教师1人,表演专业教师1人,编导专业教师1人,书法专业教师2人;4.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员1人,篮球教练员1人,冰雪项目教练员1人,轮滑教练员1人,射击教练员1人,武术教练员1人,器材管理员1人,军事体育教师1人;5.国际教育:双语物理 3人,双语数学 2人,双语化学 2人,双语经济2人,双语生物2人(以上老师要求擅长CIE Alevel教学);雅思口语教师2人(要求雅思口语分数7分以上,雅思总分7.5分以上);升学指导老师2人(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6.其他:文秘工作者7人。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生;2.本科(含)以上学历,本科毕业院校原则上为一本院校;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曾获专业奖学金,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计算机水平国家二级以上,英语四级以上;4.党员或在大学期间曾是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社团骨干成员者优先考虑;5.综合素质高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二)在职教师: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生,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2.第一学历为本科,具有重点中学教学经验,送过两届及以上高三毕业班;3.年龄35周岁以下(班主任、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可优先录用,学历和年龄限制亦可适当放宽);4.有班主任任职经历者优先考虑。

  2.子女可免费在本校就读;3.年收入7-20万元,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均优于河北省内同类学校;4.奥赛教练员待遇优厚;5.根据学历、工作年限、职称发放基本工资、职称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量发放绩效工资;6.学校提供教师公寓或宿舍、班车。

  1.登录网站报名并录入个人信息(网址:);2.学校根据应聘资料进行初选,对入选的应聘教师电话通知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3.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外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及荣誉证书,到指定地点或通过网络参加试讲面试;4.试讲面试合格者,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和缺编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7名)。

  2.政治坚定,拥护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3.护士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除护士岗位的其它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网上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和卫健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由考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命题、面试评委,委托外地考试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每组评委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

  (三)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察由市招聘办和卫健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一)拟聘人员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后一次性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涉及考试相关信息,将在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工作需要,结合我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和缺编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50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2.政治坚定,拥护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 3月及以后出生)。

  (1)应聘高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应聘城内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高中(职教中心)和初中教师岗位,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岗位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求一致,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计算机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网上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由考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按照学科设置评委,每组评委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对于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采用“蛇型”分组法进行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小组。

  中学(职教中心)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职教中心)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

  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试讲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乐器、体育器材、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得分)÷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察由市招聘办和教育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初中及小学教师统一进行选岗,选岗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市招聘办及市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1.拟聘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后一次性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涉及考试相关信息将在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

  本次招聘在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分支机构2020年度春季校园招聘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境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2020年1月至7月之间毕业,报到时取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我行少量招收全日制境内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9年1至12月),限报名营销服务岗, 报到时取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境外院校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生应当在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之间毕业,并在报到时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1)大学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成绩不低于630分),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成绩不低于715分),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3.主修语种为其他外语的,应通过该语种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如专业四级、八级等)。

  (一)科技类专项人才。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数据挖掘分析、系统运维等科技类相关工作,重点招收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数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营销服务岗。主要从事客户服务、柜面服务及业务营销等工作。新员工入职后,先在基层网点柜员等岗位进行培养锻炼,根据个人表现及工作需要,聘任至营业网点或其他机构相关岗位。其中,张家口分行择优招聘少量英语水平较高的毕业生,为服务京张冬奥会储备人才。

  根据人才成长规律,着眼于员工长远发展,以上所有岗位新员工入职后均须在我行基层机构工作两年以上。

  1.官网报名。应聘者可以直接登陆我行官方网站诚聘英才频道(并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移动端报名。关注“中国建设银行人才招聘”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我要应聘”入口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者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可修改两次志愿,调整志愿顺序也算一次修改。请根据招聘需求及个人情况选择志愿。志愿选择及顺序非常重要,请慎重考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24点(北京时间)。

  (三)笔试。初选通过人员将参加我行统一组织的在线笔试。报名过程中,应聘者需填写笔试科目及笔试城市意向,填写内容仅代表应聘者的笔试申请意向,并不代表已获取我行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将收到我行发送的笔试通知,届时我行将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选择的笔试科目进行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选择。本次招聘笔试分为综合类和信息技术类两个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综合类笔试侧重考察经济学、财政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基础、法律、营销、管理、信息技术、数理统计等方面应知应会的知识;信息技术类笔试侧重考察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中间件、主要分布体系及架构、设计模式、数据结构与算法、开发语言语法、数据库(语法)等方面应知应会的知识。应聘省分行本部的人员,笔试科目请务必选择“信息技术类”;其他应聘者可在综合评估自身知识储备后任意选择一个笔试科目。本次招聘仅进行一场笔试,因此应聘者一、二志愿选择的笔试科目应相同,笔试成绩将在一、二志愿中通用。

  2.笔试城市选择。本次招聘将组织在线笔试,请在笔试城市栏直接选择“其他”即可。

  (一)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网站招聘系统提示、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为践行大行责任,关爱贫困大学生群体,建设银行春季校园招聘招录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贫困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应符合以下认定标准之一:1.纳入生源地扶贫办登记在册的贫困家庭名单;2.纳入高等院校贫困生库;3.获得贫困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助)学金;4.生源户籍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户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冀人社发〔2020〕2号文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步骤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2名。岗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以及学历、学位等具体条件见附表1:《2020年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应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专接本。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在2020年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聘用)。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 4 月 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 月7 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 4月 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 4月 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除发布公告、公示环节外,其他环节相关通知详见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报名提交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打包发至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

  3.提交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2)毕业证;(3)学位证;(4)已毕业学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未毕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7)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 4 月 20 至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资格审查地点在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人员提供资料:本人持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并通过专人体温测量,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健康证明,合格后参加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因本次招聘所处疫情期间,为保证邯郸市疾病预防控中心急需人员顺利招聘,因此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本市,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疾病控制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8:1则增加笔试,公告告知有关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与岗位招聘人数8: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检验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2:1则增加笔试,公告告知有关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与岗位招聘人数1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只做筛选,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打分。评委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淘汰。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评委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7.注意事项: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和《面试通知单》,需做好个人防护,通过体温检测。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鉴于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原因,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公示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郸市人社局审核并报邯郸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16人。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劳务派遣等步骤进行。

  2、围场户籍或生源地(截止2020年4月2日,需具有围场户籍,高校毕业生户口迁出尚未迁回的,需由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情况证明);

  3、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出生,包括当日),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出生,包括当日);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

  ①、承德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现已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不满5年的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干部);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②、受过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宜的其他人员。

  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6日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围场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9:00开始报名,报名采取“计划数”报名方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报名人数,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同步进行。

  应聘人员佩戴口罩、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报名时需现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报名时随机分组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随机领取号码牌,按号码牌的分组进入相应的面试组进行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木兰中路25号围场二中对过)。

  1、面试结束后,网上公布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名单。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进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政审,政审考核时间及内容以电话通知为准。政审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政审考核。

  1.此次招聘人员聘期三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有以下情况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1)受到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其他有过错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的;(2)由于工作需要和岗位本身的原因,要求变更工作岗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变更的。

  工资每月2600元,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比例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此次招聘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招聘工作严格遵照本方案执行,招聘工作及考试的具体细节,由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们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依照本公告报考并按时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2、年龄:17-23周岁。女性:身高1.65—1.75米、体重60公斤以下。男性:身高1.75-1.85米、体重80公斤以下;

  1、乘务员实习期3-6个月(具体以客运段为准),转正后为劳务派遣工,签订2年派遣合同,2年后可续签合同,工作长期稳定;

  2、乘务员实习期工资:普列工资首月900元,每月递增100元,到1200元为止,高铁首月1100元,每月递增100元,到1500元为止,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劳务派遣)工资待遇为3500—8000元/月,五险;

  1、乘务员实习期3-6个月(具体以客运段为准),转正后为劳务派遣工,签订2年派遣合同,2年后可续签合同,工作长期稳定;

  2、乘务员实习期工资:1680元/月,综合工资约2000/月(不含加班补贴500-1000元),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劳务派遣)工资待遇为3500—8000元/月,五险;

  1、须携带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在读生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张一寸照片,到人才市场现场报名,报名费200元/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及体检或面试体检未通过,报名费不退);

  报名地点:唐山市路南区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叉口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三号门右转招聘大厅8号窗口。

  唐山曹妃甸唐海中医医院是经市卫计委批准设置的非营利性二级综合医院,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为一体的曹妃甸区唯一一家中医医院,是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中医医院医疗集团的成员单位,是北京市第六医院曹妃甸技术合作医院,是曹妃甸区慢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是唐山市交通事故处指定的交通事故评残鉴定中心,是京津冀定点医疗机构,是全国首批66家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薪资待遇:正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保险、发放餐补、待遇优厚。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退役士兵和公安所需特殊技能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优先招聘的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6、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在文安政府网()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考生可直接从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公告及报名表)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已报到进入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意向报考单位报名。同时交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6张,填写《文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020年4月12日,由各报考单位负责统一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料报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并领取准考证通知考生,未按时间领取并发放准考证影响考生考试的,由各报考单位负责。报名人数在50人以上(含)按计划开考,不足50人的,减少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公安机关规定的分值以上(含规定分值)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进入政审的人选。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在文安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警务辅助人员月执行1500元工资标准,同时上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文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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